服务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本服务条款旨在规定会员在使用NANA整形外科(以下简称"医院")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申请时,会员与医院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事项、使用条件和程序等基本事项。

第2条 (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① 该条款对所有想要使用该服务的会员生效。
② 本条款内容在服务屏幕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成员公示,由同意的成员加入服务,生效。
③ 医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变更本条款,条款变更的,应当及时与第二款相同的方式公布。 但是,关于用户权利或义务的重要规定的变更,至少要在7天前公布。
④ 会员不同意变更的条款,可以停止使用服务,解除使用合同。

第3条 (条款外准则)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依照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4条 (会员定义)
通过登录网站输入姓名、邮箱地址等必需内容,作为顾客获得会员资格及权限者

第二章 服务使用合同
第5条 (使用合同的成立)
对于"同意上述使用条款吗?"的使用申请时,顾客按下"同意"按钮,视为同意条款。

第6条 (使用申请)
使用申请,即会员注册以顾客将下列事项记录在注册申请表格上的方式进行。

1. 用户名
2. 密码
3. 名气
4. 电话号码
5. 电子邮件

第7条 (使用申请的同意)
医院应准确填写第6条规定的事项,对申请使用的顾客允许使用服务。

第8条 (使用申请的许可限制)
医院对下列各项申请可以不予批准。

[1] 技术上无法提供服务时
[2] 非实名或使用他人名义等用户注册时虚假申请时
[3] 遗漏或错误申请用户注册事项时
[4] 以妨碍或妨碍社会安宁秩序或美风良俗为目的申请时
[5] 因顾客的归责事由而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况
[6] 其他未满足医院规定的使用申请条件时
[7] 仅限对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同意时保留会员加入

第9条 (合同事项的变更)
会员申请使用时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以医院规定的单独使用方法,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方法进行修改。

第三章 使用服务
第10条 (服务提供目的及使用范围)
医院提供该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本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而无偿运营,除术后以外,所有服务无需会员注册即可阅览。根据医疗法,手术后记可加入会员或登录后提供。

第11条 (开始使用服务)s
① 因医院工作或技术故障无法开展服务的,应在网站公示或通知会员。
② 医院原则上从同意会员使用申请开始提供服务。

第12条 (服务使用时间)
① 服务使用以全年无休1天24小时为原则。 但是,由于医院业务或技术原因,服务可能会暂停,另外,以运营为目的,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服务可能会暂停。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会提前或事后通知。
② 医院可以将服务划分为一定范围,每个范围分别规定可使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将公告其内容。

第13条 (删除帖子或内容物)
① 如果医院认为会员发布或传递的服务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会员之间的传递)都属于下列各项情况,可以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医院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 诽谤医院、其他会员或第三者或因中伤而损害名誉时
[2] 属于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及美风良俗内容的信息、文章、图形等的情况
[3] 被认定为与犯罪行为有关联的内容
[4] 侵犯医院著作权、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时
[5] 与医院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内容时
[6] 刊登不必要或未经批准的广告、促销品时
[7] 擅自盗用他人ID(身份证号)、姓名等制作的内容或擅自伪造、变造他人输入的信息时
[8] 重复发布相同内容等与发布目的不符时
[9] 认为违反其他相关法律及医院方针时

② 医院可另行制定并实施与帖子相关的详细使用指南,会员应根据该指南登记或删除各种帖子(包括会员之间的传达)。


第四章 公开资料的标准
第14条 (资料公开的定义)
本服务以第三章第10条所说的公益目的无偿提供高价服务,医院可以公开以下事项。

① 手术时使用的技术及医药品相关信息
② 经本院患者同意公开的诊疗后记(登录后)

第15条 (资料公开方法)
第四章第十四条所称可公开资料公开方法,原则上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公开。

① 利用主页或其他主页发布的方法
② 插入版面或宣传物中张贴的方法
③ 通过医院内的影像机器发布的方法
④ 其他由医院判断,在不违反社会美风良俗的范围内公布的方法

第五章 损害赔偿等
第16条 (损害赔偿)
① 会员违反本条款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违反本条款的成员应当赔偿给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害。
② 因会员在使用服务时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医院从该会员以外的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诉讼等各种异议时,该会员应以自己的责任和费用免责医院,医院未能免责时,该会员应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

Article 17 (Disclaimer)
① 医院因自然灾害或相应的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时,免除其提供服务相关责任。
② 医院对会员归责事由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不负责。
③ 医院对会员利用服务丧失期待收益不负责,此外对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造成的损失也不负责。 医院对会员在网站上登载的信息、资料、事实的信赖度及准确性等内容不负责。
④ 医院对成员之间或者成员与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发生的纠纷,不负有干预义务,也不应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第18条 (管辖法院)
① 在服务使用方面,医院和会员之间发生纠纷时,医院和会员要诚实地协商解决纠纷。
② 在本条第1款的协议中,如果争端仍未解决,双方可向民事诉讼法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2023.08.01)
(施行日期)本条款自2023年08月01日起施行。